(原标题: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洋)
黄山开投领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提名刘洋先生为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被提名人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相关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被提名人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等履职所需经验,且在公司及控股股东附属企业、持股5%以上股东、提供财务法律服务的机构等均无任职或关联关系,担任独立董事未违反公务员法、党政干部兼职规定等。被提名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提名人承诺声明真实、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