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管理制度)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授权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决策效率,确保规范运作。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关,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授权包括股东会对董事会、董事会对董事长及总经理、总经理对部门主管的授权。授权需明确具体,不得越权或概括授权。公司购买、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事项,根据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占比2%至10%由董事长审批,低于标准由总经理审批。对内投资、融资、重大合同订立等事项按金额或比例分别由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对外担保、财务资助、关联交易、委托理财等按相关规定执行,部分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授权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紧急情况可口头授权但须事后补办。审计委员会监督制度实施,越权者将被追责。本制度经董事会通过并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