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日照港公司章程)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75,653,888元,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公司设立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决定注册资本增减等职权。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等。公司设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经营。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聘任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利润分配应提取法定公积金,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公司可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股权激励等情形。章程还规定了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义务及会议召集、表决程序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