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9月12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25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9,523,40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1484%。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及《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各项议案均获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