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2025年9月修订))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规定,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成员由不少于3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负责公司财务信息审核、内外部审计监督、内部控制评估,对财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财务负责人任免等事项提出建议。须经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应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检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履职情况。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保存10年,委员负有保密义务。本条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