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旨在加强股份管理,明确办理程序。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相关人员需在任职、信息变更、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股份变动须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禁止在年报公告前15日、季报公告前5日等敏感期间买卖股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每年可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禁止短线交易,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