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参股公司及相关人员,明确董事会为责任主体,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报送,证券事务部为日常管理部门。内幕信息指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包括重大投资、资产变动、重大诉讼等。公司需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送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公司对违规行为将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后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