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9月修订))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公司须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资金存放与使用合规。募集资金使用需按计划执行,变更用途、项目实施主体或方式须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募投项目异常或延期,须重新论证并公告。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但须履行审议程序。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接受保荐人、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核查。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责任人将被追责。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