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制度)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制度,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总经理履职行为。总经理主持经理层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报告原则包括: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副总经理原则上向总经理报告,必要时可直接向董事会报告;重要事项须事前或事中报告,不得事后补报。报告形式分为年度、季度、月度,年度和季度报告需书面提交。财务报告每月报送三表,每季度报送分析报告。突发或重大事件须立即报告董事长,并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处理后10日内提交处理情况报告。报告内容涵盖经营成果、指标完成、重点工作、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