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募集资金指通过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限用于对外披露的募投项目,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公司需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专户资金不得混存或挪用。募集资金使用须履行审批手续,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但不得变相改变用途。超募资金、节余资金使用及募投项目变更均需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并披露。公司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等应持续监督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确保合规。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