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该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参加,对关联交易、承诺变更、公司被收购时的决策等事项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如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也需经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可由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召开,原则上提前3天通知,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决议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保存至少10年。公司应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并承担相关费用。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