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决定注册资本增减、修改公司章程等职权。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表决实行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2/3以上通过)。涉及关联交易、担保、重大资产交易等事项需履行特定审议程序。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并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