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明确了股东会的职权、召集程序、提案与通知、出席资格、召开流程、表决与决议、会议记录等内容。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财务方案、决定重大资产处置等职权。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主持,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涉及关联交易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不少于十年。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