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9月11日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主体资格。激励对象未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且不存在被证监会或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情形,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该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及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未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实施本计划有助于健全激励机制,提升管理效率,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该计划,并将按规定公示激励对象名单。相关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