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应保持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过6年。公司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均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须对关联交易、财务报告、聘任高管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有权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并向股东征集权利。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履职权及合理津贴,相关履职情况需在年报中披露。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