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合法决策程序,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无摊派或强制员工参与情形,未提供财务资助;拟定的持有人符合相关规定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完善员工与股东利益共享机制,提升公司凝聚力与竞争力,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委员会认为该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实施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