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09))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离职程序,保障公司治理连续性。董事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自公司收到起生效,特定情形下须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董事任期届满未连任或被股东会解任的,自动离职或决议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依劳动合同办理,任期届满未续聘或被董事会解任的,相应解除职务。离职人员须在五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印章等资料,并签署确认书。离职后仍须履行保密义务及未完成的公开承诺,忠实义务持续3年。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执行职务不当造成损失的,离职不免除赔偿责任。董事会负责追责及解释本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