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十届四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十届四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北京兴华鼎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H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会议同时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的议案》,同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制度,该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会议表决结果均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相关公告及制度文件已在巨潮资讯网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