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杰思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及监督。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用于主营业务及科技创新领域,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公司须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需履行审批手续,超募资金、闲置资金使用及补充流动资金均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募投项目变更、延期或节余资金使用须履行相应程序并公告。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专项报告,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出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每半年进行现场核查并出具专项核查报告。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