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吴勇敏))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吴勇敏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同意任职,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无影响独立性的关系。被提名人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等相关工作经验,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及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股1%以上、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或提供中介服务等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有重大失信记录。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且不存在影响诚信或任职资格的情况。提名人已核实其资格并确认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