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潘煜双))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潘煜双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同意任职,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无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其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等相关工作经验,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及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被提名人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股1%以上、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提供财务法律服务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形,且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被交易所公开谴责。其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如为会计专业人士,具备会计专业教授职称、经济管理高级职称及5年以上会计岗位全职经验。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声明真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