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5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就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9月10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0.65%;合并网络投票后,参与股东共16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0.98%。会议审议通过七项议案,其中议案一、三为特别决议,获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其余为普通决议,获过半数表决权通过。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