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罗曼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上海罗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规定,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且不得存在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不超过六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一以上比例并担任召集人。独立董事享有知情权、参与决策权、监督权及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和费用保障。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须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