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履行相关程序。公司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需回购注销已授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涉及激励对象123人,合计342,648股,回购价格为9.39元/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已开设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提交注销申请,预计注销日期为2025年9月15日。后续将办理减资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相关事项已获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履行了信息披露及债权人通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