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恒尚节能: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2025]156号),因公司2023年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广东江门幕墙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所涉华南地区幕墙市场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在2023年度、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未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风险提示不充分、不及时,损害投资者知情权。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总经理周祖庆、董事会秘书华凤娟未能勤勉尽责,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已收到警示函,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提交书面整改报告。该监管措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