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依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股权管理、组织会议、合规培训等职责,并作为公司与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任职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及良好职业道德,不得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情形或近三年被证监会处罚、交易所公开谴责等情况。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公司应在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解聘须有充分理由,出现违规、重大履职疏漏等情况应一个月内解聘。空缺期间由董事或高管代行职责,超三个月由法定代表人代行。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