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9月))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托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投资理财的行为。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或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得影响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理财须坚持保本原则,预期收益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达到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指标50%以上且金额超规定标准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闲置募集资金仅限投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须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等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财务部与投资项目组负责日常管理,审计部负责监督,信息披露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