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海化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10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一名。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可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职权。重大交易事项达到一定标准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交易事项由无关联关系董事表决。会议记录应由出席董事、董事会秘书和记录人签名,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