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海化总经理工作细则)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规定,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行使职权通过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进行,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涉及资产交易、对外投资等事项,符合一定标准的可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总经理办公会决议需半数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重大事项应充分讨论,意见分歧较大时应推迟决策。高级管理人员须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薪酬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后报董事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应接受股东、审计委员会和职工监督。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