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9月))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规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参加,审议关联交易、承诺变更、公司被收购时董事会决策等事项,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等职权,也需经专门会议审议并过半数同意。会议不定期召开,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可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经全体同意可例外。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须制作会议记录并签字确认。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应明确、清晰,包含基本情况、依据、合法合规性、对权益影响及结论性意见等内容,并及时披露。公司应提供资料支持,配合考察,指定董事会秘书协助。会议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支付。参会人员有保密义务。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