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投融资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投融资委员会,旨在规范投融资决策行为,保障决策合法化、科学化、专业化、高效化。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一人,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名,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负责研究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提出建议;审核投融资专项事宜;监督实施进展;研究公司科技创新、新业务拓展、科研创新战略及中长期计划并监督落实情况。审议范围包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融资事项,达到规定权限的须先经委员会通过再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