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旨在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优化董事会结构。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包括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董事会未采纳建议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具有查阅公司资料、质询董事及高管权利,并应对相关信息保密。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