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设在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提供相关资料、筹备会议及执行决议。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管的考核包括绩效评价及薪酬建议,相关方案需报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投票或通讯表决,委员对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