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对外担保行为,防范风险,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签署担保文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采取反担保等风险防范措施,反担保提供方需具备实际承担能力。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特定情形须提交股东会审批,包括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等。财务部门负责担保事项的经办与后续跟踪。公司须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担保事项及被担保人违约情况。责任人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的,将被追究责任。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并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