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办法)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办法,规范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稳定。董事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自公司收到之日起生效,2个交易日内披露。特定情形下,原董事须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非职工代表董事任期届满未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离职;职工代表董事自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之日离职。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无正当理由提前解任应赔偿。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董事、高管离职后5个工作日内须移交全部公司文件资料,仍负有忠实义务和保密义务,期限分别为2年和直至秘密公开。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未履行承诺或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追责并要求赔偿。本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