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参加,应有2/3以上出席方可举行,可采取现场、视频或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主持,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涉及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收购应对措施等事项须经专门会议讨论并获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前亦需经专门会议讨论。会议记录须完整保存10年,参会人员负有保密义务。公司应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及费用支持。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原细则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