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或关联单位任职,且与公司无重大业务往来。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人,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不超过6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独立董事需每年对独立性自查,董事会须年度评估并披露。独立董事应亲自出席董事会,连续两次缺席将被提议解职。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会议、发表独立意见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保障,包括知情权、工作条件及费用支持。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须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