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公司董监高所持股份包括登记在其名下及他人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亦纳入管理。董监高需在任职、信息变更、离任等时点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股份按规锁定。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禁止在年报、季报披露前等敏感期买卖股票,禁止融券卖出或开展以本公司股份为标的的衍生品交易。董监高买卖股票需提前通知董事会秘书,违反短线交易规定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股份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