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为股东会执行机构,设7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4名,设董事长1人。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聘任高管、审议重大交易及关联交易等职权。重大交易达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等标准之一的须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0.5%以上的需董事会审议。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临时会议可由特定比例股东、董事等提议召开。会议表决须过半数董事同意,担保事项须出席董事2/3以上同意。董事应对决议承担责任,异议董事可免责。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