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职工董事选任制度)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职工董事选任制度,旨在规范职工董事选任流程,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职工董事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代表职工参与决策和监督,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权利,并履行相应义务。任职条件包括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能代表职工利益、熟悉经营管理、遵纪守法等。候选人由工会、职工代表或职代会联席会议提名,经党组织审核并报上级工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须获职代会过半数同意。职工董事需定期向职代会报告履职情况,接受评议。公司应保障其知情权、工作时间和经费支持。履职情况由职工代表大会评议,结果作为是否称职及罢免依据。本制度由董事会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