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草案)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旨在规范董事会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升董事会运作效率与科学决策水平,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制定。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召开,如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等。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主持,通知方式根据会议类型确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但有限制性规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一般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财务资助等事项需更高比例通过。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决议公告按上市规则办理,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本规则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