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年9月修订))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年9月修订)规定,公司应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须保持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存在利害关系。独立董事履行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责,对关联交易、财务报告、董事任免等事项发表意见。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须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知情权、工作条件及费用支持。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办法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