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卓锦股份: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情形。董事辞任自提交书面报告之日起生效,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时需继续履职至新任董事就任。任期届满未连任的,股东会决议通过日自动离职。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无正当理由提前解任可要求赔偿。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离职人员须在3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资料,并签署交接确认文件。涉及重大事项可启动离任审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忠实义务、保密义务及责任追究不因离职免除。公司有权追责擅自离职造成损失的行为,并要求赔偿。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卓锦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