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规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股权管理、公司治理等事务,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任职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不得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情形或近三年被证监会处罚、交易所公开谴责等情况。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应有充足理由,出现重大履职错误或违法违规情形须一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董事或高管代行职责,超三个月由法定代表人代行。董事会秘书有权列席相关会议,查阅文件资料,公司应提供履职便利。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