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就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9月9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程序符合规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3名,代表股份318,970,7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9468%;网络投票股东185名,代表股份32,630,602股,占4.5980%。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拟申请注册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及《关于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6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且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