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9月))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9,663,163元。公司设立党委,发挥领导作用,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决定增减注册资本等职权。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董事会行使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职权。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4至6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利润分配重视对股东的合理回报,优先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本章程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