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龙盛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稿)于2025年9月9日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规则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维护股东合法权益,规范股东会运作。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两个月内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决议及记录等程序均有明确规定。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和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公司应披露决议公告,保存会议记录不少于10年。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