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投资决策程序,防范风险,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制度明确投资事项包括购买出售资产、对外投资、财务资助、资产租赁、债权债务重组、证券投资等。决策权限分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三级审批。股东会审批超净资产15%的重大资产处置、对外投资、担保及年度借贷超净资产30%等事项;董事会审批15%以下相关事项;总经理授权审批小额资产收购出售及固定资产处置。证券投资需履行审议程序,禁止使用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制度要求投资决策须经可行性分析,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战略,确保资金、技术、人才等实施条件。重大投资需提交可行性资料,经审议后执行,实施中应定期报告并接受审计。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有《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