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财务信息审核、内外部审计监督与协调、内部控制评估等。委员会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并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主要职责包括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审核财务报告、监督内部控制有效性、对董事及高管履职行为进行监督等。涉及财务报告披露、会计师事务所聘用、财务总监任免等事项须经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会议决议须书面提交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公司应为委员会履职提供必要支持与配合。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