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铜峰电子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版))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存放、使用与管理。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户,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得为关联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闲置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但须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对外转让或节余资金使用,均需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并公告。超募资金应用于在建项目、新项目或回购股份,使用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出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应持续督导,发现异常及时报告。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